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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假天数计算器

按工龄一算该休几天

你每年应享受的法定年假

5 天

满 1 年不满 10 年
未休年假天数(已按法定上限截断)2 天
300% 折算补偿(含正常工资)1,800.00 元
其中单位需额外支付(200% 部分)1,200.00 元

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514 号)与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:累计工龄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假 5 天、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、满 20 年 15 天;应休未休经职工同意不安排的,按日工资 300% 支付(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)。日工资 = 月工资 ÷ 21.75。结果为参考,个案以当地仲裁口径为准;计算在本地完成,不上传数据。

法定年假天数规定

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年假按累计工作年限(所有单位工龄合并计算)确定:

累计工龄 法定年假
不满 1 年
满 1 年不满 10 年 5 天
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
满 20 年 15 天

这个工具能做什么

  • 输入累计工龄,自动判定你每年应享受的法定带薪年假天数。
  • 输入未休天数与日工资,估算未休年假可折算的 300% 工资补偿。
  • 提示工龄档位依据,方便与 HR 沟通时有理有据。

怎么使用(输入说明)

  1. 填写累计工作年限(含之前所有单位,可填小数)。
  2. (可选)填写未休年假天数日工资(月工资 ÷ 21.75)。
  3. 结果区给出法定天数与补偿金额估算。

工龄合并计算的常见误区

很多人以为年假只算“现单位工龄”,这是错的——法定年假看的是累计工龄,跳槽不应清零年假资格。新单位可通过社保缴纳记录、离职证明等佐证你的累计工作年限。另外,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,一般视为放弃,不能再主张 300% 补偿。

计算实例

例:累计工龄 12 年,月工资 8,700 元(日工资 400 元),当年未休 4 天。

  • 法定年假:10 天
  • 300% 补偿 = 4 × 400 × 3 = 4,800 元(其中 200% 部分 3,200 元需单位额外支付)

常见问题 FAQ

Q:年假当年没休完就作废吗?

A: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,可跨 1 个年度安排;既不安排又不付补偿的,可申请劳动仲裁,时效为离职后一年内。

Q:试用期有年假吗?

A:试用期本身不是独立“工龄段”——若你累计工龄已满 1 年,试用期同样依法享有年假资格,只是新单位可能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当年天数。

Q:离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?

A:当年度折算的未休年假应在结算时一并折算补偿(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÷ 365 × 全年应休天数,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计)。

常见问题

累计工龄怎么算?包含之前单位的工龄吗?
包含。法定年假按"累计工作年限"确定,即从你参加工作起所有单位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,不是只算现单位工龄。军龄、知青下乡时间等也计入。新入职单位可要求提供社保记录或离职证明佐证累计工龄。
未休完的年假怎么办?
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;对应天数应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%(含正常工资部分,即额外支付 200%)支付报酬。注意:职工本人主动书面放弃的,司法解释一般不支持再主张补偿。
年假可以跨年安排吗?
可以集中安排、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;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,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。到期未安排又未支付补偿的,劳动者可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追讨。